中国用户附加条款

 

中国用户附加条款

版本1.3,2023年9月5日更新。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
除使用条款(“使用条款”)和隐私政策(“隐私政策”)外,本附加条款(本“附加条款”)也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接受Watts提供的所有服务(包括您通过计算机设备、移动终端或其他设备获得的服务,统称本“服务”)的用户(“中国用户”或“”)。此处使用的“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附加条款的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在开始使用本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使用条款、隐私政策和本附加条款。本服务仅提供给年满18周岁且根据中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用户,如您不满足前述要求,请不要访问或使用我们的服务。
本附加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应具有此处定义的含义。如果此处未定义,则应参照使用条款和隐私政策中的定义。
如果本附加条款的规定与使用条款或隐私政策项下的规定之间有任何冲突,则应以本附加条款的规定为准。

1. 适用于中国用户的个人信息的范围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 我们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我们非常尊重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方式包括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共享、公开披露、删除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在处理您个人信息时,我们将遵循中国适用法律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您可以在隐私政策第4节到第7节找到我们收集和使用您个人信息的场景、种类、范围、目的和方法。

现阶段,本服务不向您收集除必要信息以外的个人信息。但是,为未来提升产品质量、优化用户体验,在向您进行充分告知并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向您收集其他个人信息。请您持续关注使用条款、隐私政策和本附加条款的更新情况。

3. 我们对个人信息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
除非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或授权,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们不会向其他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 委托处理:本服务中某些具体的模块或功能(如数据的存储、分析、初步加工等)可能由我们的合作伙伴提供。对我们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约定委托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信息处理种类,要求其签署保密协定,并按照隐私政策、本附加条款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2) 共享:我们不会未经您事先同意,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在隐私政策第8节到第9节找到我们共享您个人信息的种类、范围、目的和方法。您可以通过本附加条款第8节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取得您的个人信息共享接收方详细信息列表。如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共享,我们将按法律法规要求,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3) 转让:我们不出售也不会出售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其他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但以下情形除外:
(a) 在符合适用法律的规定条件下,根据您的指示按照我们提供的转移途径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接收方。
(b) 如我们发生有关业务/资产转让、重组、处置、合并、分立、收购或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您的个人信息的,我们会:(i) 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ii) 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和个人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iii) 如破产无承接方的,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删除处理。
(4) 公开披露:除基于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或有权机关的明确要求外,我们不会对外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如必须公开披露时,我们会向您告知公开披露的目的、披露信息的类型及可能涉及的敏感个人信息,并征得您的单独同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在合理范围内依法对外提供、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而无需征得您的同意:
(1) 我们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 处于维护您或其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授权同意的;
(6) 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7)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到的您的个人信息,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8) 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和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的;
(9)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等有权机关的要求。


4. 我们对个人信息的存储、删除和保护措施
我们将采取合理和必要的技术措施(如安全传输协议和密码技术等),确保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的安全。如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我们将采取加密技术等额外保护措施。您可以在隐私政策第11节找到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在隐私政策、本附加条款所述目的的合理必要期间内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在您的个人信息超出存储期限后,我们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但是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除外。
如发生意外披露或丢失个人信息的情形,我们将尽快通知您,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报告。

5. 跨境个人信息传输
由于我们通过遍布全球的资源和服务器提供产品或服务,这意味着,在获得您的授权同意后或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转移到您使用产品或服务所在国家/地区的境外管辖区,或者受到来自这些管辖区的访问。
如果我们的部分服务涉及跨境业务需要,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境外接收方,但是我们会向您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您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并按照法律规定获取您的单独同意。您可以通过本附加条款第8节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取得您的个人信息跨境传输的接收方详细信息列表。
此类管辖区可能设有不同的数据保护法,甚至未设立相关法律。在此类情况下,我们会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在中国境内足够同等的保护,并将采取合理的安全手段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加密存储、制定数据安全管理规范等。

6. 您如何行使个人信息权利
您有权请求访问我们持有的个人信息,并要求更正或删除此类个人信息。您有权要求撤回对您的个人信息使用授权,并取得您的个人信息副本。
(1) 访问权:您有权要求我们提供在过去12个月内收集的关于您的信息,包括:(a)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的类别;(b)收集个人信息的来源类别;(c)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业务或商业目的;(d)与我们共享您的个人信息的第三方的类别;(e)我们收集的关于您的特定个人信息及(f)我们出于商业目的披露的个人信息的类别。
(2) 更正权:您有权要求我们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更正。
(3) 撤回同意权:您有权选择退出接收“商业电子信息”(CEM),包括文本消息、电子邮件等,并撤回您对我们为该目的使用您个人信息的授权同意。这将从所有营销列表中删除您,但只要您继续使用该等服务,我们就默认您尚未选择退出或撤回同意,并将继续向您展示我们的服务及其内容。
(4) 删除权:您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任何个人信息。这将包括删除您可能向我们提供的所有帐户信息,并可能影响我们能够向您提供的服务。
(5) 取得个人信息副本权:您有权要求取得您的个人信息副本。
您应当通过本附加条款第8节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并提出行使您的上述权利的请求。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向我们提供书面材料或以其他合理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通过身份验证,然后再处理您的书面请求。我们将在合理的时限内回复您的请求。

7. 账户注册、使用和终止
为访问我们的某些服务,您可能需要创建一个账户,并提供某些注册信息或其他信息,包括您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和地址以及注册过程中所需的其他个人信息。您应按照特定服务账户的使用条款和隐私政策使用您的账户。
您有权随时终止您的账户。如果所有付款都已结算,您可以通过本附加条款第8节提供的联系信息联系我们终止您的账户。我们将检查账户的状态,并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为您终止账户。账户终止后,我们将停止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并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进行不可逆的去标识化处理。

8. 联系信息
如对使用条款、隐私政策和本附加条款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邮件: [email protected]

电话: +86 21 22232999

邮寄: 沃茨水工业集团 – 亚太、中东及非洲地区总部

     法务部-隐私政策(收)

    上海市延安西路500号嘉宁国际大厦26层01-02 – 04-06室

9. 语言
本附加条款以中英文书就。英文版本仅供参考,如中英文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中文版本为准。